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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应届毕业生征兵指导书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5-06作者:浏览次数:3360

 

亲爱的广大应届毕业生:
        公司于今年组织征兵工作,为了更好的让大家了解报名内容,现特公布如下:
一、预征对象
只限07级男生,女生不参加预征。年龄在23岁以下
二、网上参与报名:
系统地址http://zbbm.chsi.com.cn(公网)和http://zbbm.chin.cn(教育网)
三、报名时间五月中旬至六月中旬
   补偿代偿时间:约次年2月学校将为各位入伍学生补偿学费和代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三、预征报名流程
1、学生登录预征报名网详细了解相关政策,确定是否参加报名
2、学生登录学信网实名注册系统进行注册
3、学生学生登录预征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
4、学生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及存根(一份)其中登记表中“技术等级、个人简历”两项内容打印出来后手工填写,技术等级填写个人获得的技术等级证书名称及级别,个人简历填写小学至大学期间就读的学校名称班次、时间、证明人。同时打印《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5、6月30号前,经初审初检的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
6、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后,高校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学生的学费和院校地助学贷款信息,并在网上进行同步审核确认
7、学生确定入伍后,县资助中心将为学生将补偿代偿申请
8、以报名学校向所属辅导员登记留存(切记)
四、优惠政策
1、优先审批定兵:
应届毕业生拥有优先入伍审查,优先入伍权
2、优先安排:
入伍后优先安排适合于本人专业、特长的军兵种
3、优先提拔使用:
优先安排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具有普通本科学历,符合总部相关要求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4、补偿及代偿:
报名学生填写好简称:《对像登记表》《代偿申请表》元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出示给所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留存(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科)
5、就业安置优惠:
   退役后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优先于其他退役兵接收安置
 
 
以上为商贸学院推荐参考如有疑问请咨询商贸学院学生科027-84792032或直接询问所属班主任
相关信息请查询网站: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征兵系统:
 
商贸学院
20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