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关于专技岗位空岗竞聘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1-12-07作者:浏览次数:568

关于开展专业技术岗位空岗竞聘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巩固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切实做好首次设岗后专业技术岗位动态管理,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武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后有关问题的暂行意见>的通知》(武人社发〔2011〕77号)和《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武商院〔2010〕89号)精神,结合公司专业技术各等级岗位异动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对部分空缺高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开展竞聘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聘用范围
截止2011年10月31日学院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岗位任职条件按照《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武商院2010〕89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2.首次聘用到岗后,能够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较好完成部门所分配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
三、空缺岗位核定
1.本次仅对专技各层级高等级空缺岗位开展竞聘,即专技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十一级岗位。
2.各高等级岗位空缺额由学院根据各部门现聘用人员情况比照首次设岗分解指标数确定,具体情况参见附表1
四、聘任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向本部门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提出竞聘申请,填写《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岗位申报表》,并提交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两类岗位任职人员,符合晋升条件的,也可与其他专技人员一同竞聘。
2. 资格审核。各系部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对竞聘人员的资格和业绩材料进行审核;两类岗位任职人员申报材料由组织人事部负责审核;行政兼课和非教师系列申报材料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
3. 初定拟聘人员。各系部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应召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审会确定拟聘用的岗位人选,并在本系部公示无异后将拟聘人员申报材料报组织人事部;两类人员、行政兼课和非教师系列由组织人事部组织相关专家召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审会确定拟聘用的岗位人选。
4. 学院审定。学院召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审定委员会,对各部门确定的拟聘人选进行审定,并将合格人选报公司党委讨论通过。
5. 结果公示。拟聘结果确定后由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经复议确属不当者,取消聘用资格。
6. 上报认定。学院按规定程序报市人社局审核,办理岗位认定登记手续。
五、时间安排
1.2011年12月8日前,由组织人事部负责宣传布置。
2.2011年12月19日前,各部门上报初定拟聘人选,并将初定拟聘人选申报表和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组织人事部
3.2011年12月25日前,召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审定委员会,确定拟聘合格人选。
4.2011年12月30日前,将合格人选报公司党委讨论通过。
5.2012年1月14日前,完成公示和上报工作。
六、其他说明
1.武人社发〔2011〕77号和武商院〔2010〕89号等文件可在学院人事处网查看;《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岗位申报表》可在商院人事群共享下载。
2. 本次竞聘工作以2011年12月31日作为计算任职年限、项目、各类成果的截止时间。
3. 本次竞聘工作原则上采取逐级竞聘的形式,即只竞聘同层级高一等级岗位。
4.专技高等级岗位竞聘工作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各部门应确保将学院开展此项工作的有关安排传达到相关教职工,保证质量并按时完成此项工作。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附表1:

部门
岗位空缺额
五级
六级
八级
九级
十一级
商贸学院
2
2
0
4
3
烹饪与食品工程系
2
2
1
4
3
旅游系
0
0
1
1
1
应用艺术系
0
0
3
0
0
机电工程系
1
0
0
0
6
信息工程系
0
1
2
1
1
应用外语系
0
0
4
2
3
体育系
0
0
0
0
3
基础课部
0
0
1
1
0
思政课部
0
0
0
0
1
行政兼课
0
1
0
0
2
非教师系列
0
3
1
1
6
合计
5
9
13
14
29

 

备注:请拟申报的老师于12月13日(周二)下午4:30前,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送交商贸学院办公室。过时将一概不收取任何表格、材料和补交材料。申报表格在商贸学院公共邮箱下载。

                                                                            商贸学院

                                                                            201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