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院系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有关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现将201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5日(星期六,清明节)至4月7日(星期一)放假,其中4月7日(星期一)为补休。
请各部门按照学校通知精神,做好广大师生的安全教育,防火防盗,确保校园平安稳定。放假期间需要安排加班的部门,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继续教育学院(武汉市第二商业学校)可结合本通知精神作出安排。
澳门太阳集团城welcome办公室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