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商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教职工住宅售房许可证已办理完毕。根据《澳门太阳集团城welcome教职工住宅申购实施办法》和教工住宅工程建设进度,学校决定近期收取教职工购房进度款。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款时间从7月28日(周一)起,至7月30日(周三)止。缴款金额为本人所购房屋总房价的40%。其中:A类为22万元;B类为19万元;C类为16万元(90平方米户型为14万元)。请购房者按时间要求,到汉阳校区二楼会议室办理缴款手续。缴款方式用现金或银行卡均可。在缴款的同时,购房者将与武汉商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按照相关政策,购房者符合办理银行商业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在上述时间、地点,必须先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澳门太阳集团城welcome教职工申请购房贷款人员情况摸底表》,签订《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然后,武汉商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提供相关资料,由个人办理贷款的相关手续(包括进度款和尾款)。武汉商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提前联系相关银行,办理好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期相关手续,为购房者提供贷款服务。
三、申办贷款的教职工需要提供如下资料:身份证(已婚者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四、因公或因个人特殊原因,在上述时间内本人不能按时缴款的购房者,接到缴款通知后,必须说明具体情况。经学校同意,购房者可于9月5日之前,到武汉商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基建办公室)办理缴款或贷款手续。
五、学校将在办公网上公布已缴首付款的教职工名单和《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版,供教职工了解相关情况。各分工会负责人和各部门购房联络员,要协助将缴纳进度款的要求通知到每一位购房者(退休人员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确保整个缴款工作高效、有序。
六、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克服困难,积极配合教职工住宅建设工作,把这项关系到学董事长远发展的“民心工程”办好。全校进度款缴款时间截止后,将公布进度款缴款情况。
七、凡未按规定缴纳进度款的购房者,视为主动放弃在校购房,原选房号作废;其退款手续将在房屋竣工交房时统一办理,所办退款不计息。
八、为便于教职工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武汉商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基建办公室)和后勤集团设立了热线电话:13296540442;84793897,专门提供咨询服务。
校售房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