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多媒体课件制作的通知
各院部:
为了提升多媒体课件制作水平,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现对多媒体课件制作基本规范作出以下要求:
一、主题明确,结构清晰
1.课程目标、上课内容、重难点阐述清楚;
2.课程内容组织条理清晰,逻辑性强;课件中的文字精练,无大段文字赘述,能用图标表示的尽量不用文字;
3.文字标点要求准确、规范,字体和字号标准适宜,一般采用黑体或楷体,标题采用32号字,正文28号字;
4.项目符号和编号要统一,并尽量与教材保持一致。一张幻灯片上一般不要超过三个层次,不同幻灯片上相同层次的文字要采用相同的颜色、字体和字号。
二、布局合理,色彩协调
1.每张幻灯片布局简单均衡,逻辑层次分明,主题明确、风格统一,减少不必要的、与主题无关的多媒体信息(视频、动画),整体布局要风格统一,没有突兀的地方;
2.界面设计美观大方,色彩搭配和谐、简洁、明快,整体避免超过4种颜色,单张幻灯片上的颜色不应超过3种,使用的颜色一定要协调。
3. 适当使用图片和动画,与课程内容相关,与整体风格协调。
教务处
2016年3月28日